中新網蘭州7月28日電 (記者 崔琳)28日,甘肅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甘肅省就業促進條例(修訂)》,涉及就業工作的指導方針、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勞動者和各類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就業創業政策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旨在進一步健全該省就業工作的法規制度體系。
“這是甘肅省就業工作領域中的一件大事!”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何永強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表示,2021年初以來,該廳就會同司法、發改、教育、財政等部門作了細致周密的準備。新修訂的《條例》打破了部門壁壘、政策壁壘和信息壁壘,凝聚各級各部門和全社會力量,推動形成上下齊心、部門聯動、同頻共振的“大就業”工作格局。
此次立法,注重提升就業工作質量,通過健全技能培訓、就業創業一體化工作機制,促進城鄉勞動者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同時,還健全完善了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政策,全力穩住就業“基本盤”,并加大就業援助力度,確!傲憔蜆I家庭”動態清零,兜牢困難群體就業底線。
在提升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方面,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法治化、規范化管理,促進勞動力供需匹配、高效對接。何永強表示,今后將通過各種渠道廣泛開展《條例》的宣傳解讀工作,提升全社會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識,為甘肅省就業工作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就業,一頭連著企業生存、經濟發展,一頭連著千家萬戶、民生冷暖!备拭C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二處副處長孫先東解讀稱,為此,甘肅省人大常委會一直高度重視就業工作,2019年,開展了就業促進法和《甘肅省就業促進條例》的執法檢查;2020年,對執法檢查中重點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今年,聽取審議專項報告、進行專題詢問等,連續三年采取四種不同的監督方式,開展持續、有效的監督,力求以法治方式引領、保障、推動當地實現更高質量就業。
去年以來,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此前通過的《甘肅省就業促進條例》,內容已不適應中央和省委關于就業創業工作的部署要求,有必要作出全面修訂。
新修訂的《條例》共八章五十九條。其中,對各級人民政府在協調推動促進就業工作中的職責,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和街道、社區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職責進行了規范,并對促進就業目標責任制的內容進行了規定。
《條例》規定了各級政府要創造公平就業的環境,消除就業歧視;對小微企業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和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就業進行了規定;完善了企業和相關人員以及從事個體經營的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失業人員、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稅收優惠和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內容;規定了勞動力輸出、輸入地政府相互配合改善農村勞動者就業環境和條件的內容。
《條例》增加了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禁止性規定,進一步規范職業中介機構的行為;規定了重點群體創業除了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同時也能享受國家和我省的相關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此外,規定了人社部門應當加強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質量監督并提供公共服務,還規定了職業中介機構違法的處罰內容,包括未經登記和許可擅自從事職業中介,職業中介機構提供虛假信息,偽造、涂改許可證,扣押勞動者身份證等行為。(完)
【編輯:杜萍】 |